关于开展202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持续优化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依据《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现开展202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旨在表彰优秀成果,树立优秀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推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应选题科学,内容充实,方法严谨,数据可靠,结论合理,紧密围绕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对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与实践能力的提升,具有创新性或实际应用价值。

2.学生需全程独立完成论文(设计),无学术不端行为,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检测结果不得超过30%。

3.论文撰写规范,逻辑清晰,文字表达准确,符合学术写作规范。

4.答辩过程中陈述清晰,能准确回答评委提问,表现突出。

5.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为“优秀”(90分及以上)。

(二)优先评选条件

1.校企(校校、校政)联合指导的课题。

2.跨学科研究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课题。

3.取得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高水平成果的课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企在岗实践并取得实际应用成果的课题。

(2)在省级以上报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3)获得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二、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实行相对评优原则,推荐名额由基本优秀名额和增量优秀名额两部分构成。

基本优秀名额按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人数的10%进行分配,其中联合毕业设计(论文)优秀名额占比不得少于学院联合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占比。

增量优秀名额按照联合毕业设计人数的2%进行分配,主要用于激励联合毕业设计中在企在岗参与毕业设计、产生实际应用价值或取得高水平成果的课题。

三、评选流程

1.指导教师、成果评阅人或答辩小组组长填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审批表》(附件1),经专业答辩分委员会评选、院答辩委员会评审、主管院长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在教务系统毕设管理模块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推荐,导出《202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打印纸质版报本科生院审批、备案。

2.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复核,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

3.各学院依据文件公布名单,组织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提交、备案。

4.学院统计填写《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汇总表》(附件2)报本科生院备案。

四、材料报送

1.6月11日前提交《202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并附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证明(附件3)、《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通过办公网协同发至本科生院徐晓涵,纸质版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本科生院。

2.6月19日前以专业为单位梳理汇总毕业设计(论文)代表性成果,每个专业至少报送1项《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高水平成果案例》(附件4)。

联系人:徐晓涵  联系电话:60438326

地址: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6室。

附件: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审批表

2.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汇总表

3.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证明

4.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高水平成果案例

本科生院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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