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2025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立足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命题,结合实际,通过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解决高等教育教学面临的重大、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提质创新发展。

二、立项范围

立项的重点范围包括精准对接“四新”建设,推动学科专业结构持续调整优化和人才培养模式变革;加强“大思政课”建设,健全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评价体系;开展多元协同育人探索与实践,促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校企合作与国际交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推进“五育并举”,探究“五育融合”的实践路径与多元评价等。

具体内容可包括: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倡导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数字素养;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

三、组织形式

本次立项申报工作采用“系统管理,线上填报;分类评审,择优推荐”的形式。

请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教研管理模块,选择项目类别(省级项目、校级重点项目或校级一般项目)提交材料,学校组织形式审查,聘请校内外专家按项目类别分组评审,依据形式审查结果及专家评审结果,在申请的省级和校级重点范围择优推荐满足申报条件的项目报送河北省教育厅,其余项目按比例进行校级立项或淘汰。

四、申报条件

1.为保证教研项目的研究质量,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本次两个及以上的项目,且有在研项目未结项的教师不可申报同级别项目。

2.已立项的研究项目不允许重复申报。

3.项目选题论证的总文字(《匿名申请书》内容)查重比不超过30%。

4.项目组成员应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实际工作,须具备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及相应的研究能力,有必要的实际工作积累和经验,有研究工作条件和时间保证,本年度参与研究项目不超过两项(含本人申报项目)。

5.项目实行申请人负责制,申请人仅限1人,研究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含申请人)。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项目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教研管理模块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单位审核盖章扫描PDF版;

2.《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匿名申请书》PDF版。

3. 《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匿名申请书》WORD版。

(二)单位审核: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参加项目申报工作,及时登录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

(三)形式审查:本科生院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项目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四)项目评审:本科生院聘请高等教育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的专家,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五)项目公示:本科生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省级项目拟推荐名单与校级项目拟立项名单(公示期间,省级拟推荐项目修改申请书,校级拟立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立项资格)。

(六)立项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本科生院将拟推荐省级项目报送省教育厅,拟立项校级项目报送学校审批并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六、结项要求

(一)项目周期

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原则上为2年(研究时间一般从批准立项的时间开始计算),特殊情况经项目组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项目周期不超过3年。

(二)项目调整要求

项目立项批准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人员(含排序)、变更研究计划。若因项目成员工作变动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须做相应调整,或若因特殊原因项目不能按照预定时间完成,须由项目主持人于结项半年前申请备案。如涉及调整人员,立项通知中所有原项目成员均须签字。

(三)结项材料要求

项目结项时提交的主要成果须与申请书的预期成果直接相关,结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公开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期刊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项目研究与实践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教改方案,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实验指导书,教学资源等。

其中,教材、著作须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代表性内容的复印件(尽可能标注项目编号及名称);论文须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并提供发表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如论文标注多个项目,本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必须标注且列为首位);教学改革实践成果须提供代表性内容和成果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情况(采用或使用部门盖章,并提供相关数据)。

七、其他说明

1.本次立项申报工作,河北省教育厅按研究选题价值和质量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省级项目鼓励校际间强强合作。

2.教研管理系统隶属于河北工业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如申报项目组成员未办理过教师资格认定手续,可在系统开放后申请临时入库。

3.鼓励教学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与实践。

八、提交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请项目申请人于11月12日晚8点前完成线上申报,校外网须登录VPN。

2.请各单位(部门)于11月7日下午5点前汇总申请临时入库信息,提交《本科课程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申请统计表(教研申报专用)》;于11月13日下午5点前以管理员身份完成项目申报审批工作,并导出《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上材料电子版(EXCEL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本科生院万青协同办公。

联系人:万青                 联系电话:022-60435521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14室

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2024-2025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2.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

3.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匿名申请书

4.本科课程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申请统计表(教研申报专用)

本科生院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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