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业务规范(试行)》(校字〔2009〕10号)及《关于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严格把控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流程,强化学术诚信建设,确保答辩工作有序、高效、高质量完成,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定于5月25日至5月31日进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统筹部署、周密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质量为先:以“严规范、提质量、强闭环”为核心,严格落实全员答辩、全过程质量监控,杜绝形式化答辩,确保每篇论文经指导、评阅、答辩全流程闭环管理。

2.严守学术底线: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严格执行查重检测和AIGC检测、校院两级抽检制度,坚决杜绝抄袭、代写、数据造假等违规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与学位严肃性。

3.强化规范管理:统一答辩流程、评分标准、材料归档及系统录入要求,实现答辩组织、过程记录、成绩评定、资料存档全流程可追溯,为后续教育部抽检及校级质量评估筑牢基础。

二、答辩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每组不少于3名教师,其中组长须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统筹答辩工作的组织、监督、成绩审查等全过程。鼓励企业导师参与校企联合毕业设计课题的答辩工作,指导教师不得担任其指导学生所在答辩小组的答辩委员,确保答辩公平公正。校级层面成立答辩督导专家组,随机巡查各学院答辩现场,督导结果纳入学院年度教学考核。

三、答辩资格认定

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具备答辩资格:

1.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检测结果符合学校或所在学院合格标准。

2.毕业设计(论文)前期评阅分数达到学校要求标准。

3.毕业设计(论文)材料齐备,包括前期报告、中期报告、中期检查表、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等。

四、答辩工作要求

1.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做到全过程监督与管理,全面保障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对答辩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现场答辩包括专业分组答辩和学院抽查答辩两种模式。学院应从专业分组答辩名单中随机抽取学生(本学院答辩总人数的2%且不少于5人)参加学院答辩。确保教师至少提前一天完成所属答辩小组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

3.答辩现场要有明显的标志,布置合理,干净整洁。学院应做好学生身份确认工作,凡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答辩的学生,认定为考试作弊,按照学校教学有关规定处理。

4.学院可参考AIGC检测结果,组织答辩小组对相关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意义、论文结构、论文内容、论文观点、论文数据等方面做进一步评定。

5.学院须安排专人记录每个学生的答辩过程,并填写《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和决议表》(附件1),纸质版经记录人和答辩委员签字后存档。

四、其他事项

1.答辩小组组建及分组

各学院需2026年5月22日前通过毕业设计系统完成答辩小组组建、学生答辩安排,确保流程规范。答辩结束后,各学院需通过平台提交成果归档材料,完成相关手续办理,确保所有流程可追溯。

2.标志性成果质量与应用评审

各学院严格落实“一专业一标志性成果”要求,从严把控成果质量标准。答辩评审紧扣成果落地,侧重实际应用价值,切实推动毕业设计成果落地应用。

3.学生授位信息即时备案工作

依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学位办〔2024〕5号)文件及2026年河北省学位办要求,学位授予信息实施即时备案,需在授位后及时备案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类型、论文选题来源、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7项毕业设计(论文)关键信息。该备案数据为全国本科论文抽检唯一依据,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组织指导教师核对教务系统毕业设计模块课题信息,严格确保备案信息准确无误。

请各学院严格按时限推进工作,于6月9日前完成《202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信息备案表》(附件2)填报汇总,同步报送电子版材料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备案文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备案报送任务。

联系人:徐晓涵 联系电话:60438326

本科生院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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