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推介∣李子彪教授在《科研管理》发表文章
经济管理学院李子彪教授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A类期刊《科研管理》发表题目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对企业双元创新的影响研究——基于创新链视角》的文章。
文章来源
作 者:李子彪,王思惟,李鑫(通讯作者),聂进
期刊名称:科研管理
发表时间:2024.9
文章主要内容
摘要:区域科创走廊是优化创新要素配置的重要途径,也是驱动企业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基于创新链视角,本文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试点为准自然实验,选取2010—2021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运用双重差分模型探究G60科创走廊建设对企业双元创新的作用路径及效果。研究结果表明,企业所在地加入G60科创走廊后能够显著促进企业的实质性创新和策略性创新,且对实质性创新的激励效应更大。机制研究发现,科创走廊建设主要通过缓解融资约束和优化人力资本两条渠道提升企业创新效应。异质性分析表明,G60科创走廊对企业双元创新的激励效应在小规模企业、非国有企业和高吸收能力企业中表现得更为突出。本文不仅为我国稳步推进科创走廊建设、完善创新链配套体系提供了一定的经验指导,而且为引导我国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了实践参考。
关键词:G60科创走廊;实质性创新;策略性创新;创新链视角
1.研究背景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我国从创新大国向创新强国转变提供了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在创新驱动发展的大背景下,随着科技资源共享需求的日益提升,国家提出建设科技创新走廊(简称“科创走廊”)作为实现创新链一体化布局的重要抓手。既有研究主要讨论科创走廊政策对区域协同创新模式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但企业作为关键主体在该政策实施过程中是否切实受益等更为细微的问题尚未得到深入刻画。事实上,科创走廊能够围绕产业共性技术难题和企业个性技术难题,将原先分散于各方区域的创新主体集中在廊带之上,进而为企业精准衔接创新资源,助力企业破解创新发展堵点。作为中国首个全球科创走廊,G60科创走廊建设阶段性成效显著,特别是对于企业创新的激励效应。尽管先前研究已触及了科创走廊建设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但鲜有文献从微观层面检验科创走廊建设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尤其是对企业实质性创新和策略性创新之间的差异缺乏关注。此外,现有研究在探讨科创走廊议题时,往往忽视了各创新主体之间的空间联系及其功能差异,导致对科创走廊如何影响企业创新的理解较为薄弱。为此,本文从创新链视角切入,试图阐释并检验G60科创走廊试点对企业双元创新的直接影响及其潜在作用机制来填补这一空白。
2.研究创新
本文的创新点如下:
(1)我国区域科技创新走廊的建设目前在整体上处于初步阶段,既有研究主要从其内在构建逻辑与必要条件、空间布局、区域合作模式等多方面进行拓展研究,少有研究采用实证研究方法探究科创走廊建设的经济后果。本文从微观层面探讨并论证了科创走廊建设对企业双元创新的影响,不仅补充了微观经济主体如何回应科创走廊建设的经验证据,而且丰富和拓展了有关企业创新模式选择影响因素的研究。
(2)以往研究多从协同创新角度探究科创走廊中各主体之间的协同创新关系,考虑到企业创新过程的微观性和阶段性,本研究从创新链视角出发,探究科创走廊建设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内在逻辑。这弥补了从创新链视角探讨科创走廊建设效果的理论缺口,丰富了中国特色制度背景下创新链领域的研究成果。
(3)本文进一步探寻了科创走廊对企业实质性创新和策略性创新的作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科创走廊促进企业创新的“黑箱”,解释了其对于企业双元创新影响的微观途径,有助于从理论上加强对企业创新能动性的认知。
(4)验证了科创走廊建设对企业双元创新的异质性特征,拓展了科创走廊研究的实践范畴,以期为政府在建设科创走廊过程中依据不同企业性质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
3.结论与建议
本文立足于创新链视角,深入挖掘了科创走廊建设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内在逻辑,这弥补了从创新链视角评估科创走廊建设效果的理论缺口,充实了中国特色制度背景下创新链领域的研究成果。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科创走廊建设显著提升了企业实质性创新和策略性创新,尤其是对企业实质性创新产出的激励效应更为明显,该结论在采取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以及排除其他竞争性解释等多种检验后依然成立。研究结果为微观经济主体如何回应科创走廊建设提供了经验证据,丰富了关于企业创新模式选择的前因研究,弥补了既有文献对科创走廊推动企业创新功能关注不足的问题。
第二,作用机制检验表明,科创走廊建设促进企业双元创新主要源自于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科创走廊建设能够减少实体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同时还可以吸引政府补贴来丰盈企业的现金流,从而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另一方面,科创走廊建设还能够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从而优化了廊内企业的人力资本结构。这一发现揭示了科创走廊建设对企业双元创新影响的渠道机制,深化了科创走廊如何增强企业创新能动性的理论认知。
第三,本研究进一步证实科创走廊建设对企业双元创新具有异质性影响,即前述激励效应在小规模企业、非国有企业以及高吸收能力企业中尤为凸显。这一结论提供了科创走廊作用于微观层面的细节探讨,为科学解读科创走廊对企业创新的差异化效果提供了有益补充。
基于上述讨论,本文提出如下启示:
第一,政府应持续完善廊带内创新链配套体系,围绕产业链从空间上合理编排廊带创新资源,更有针对性地填补创新链缺位资源和释放创新资源配置红利,切实催发企业双元创新。一方面,政府应强化科创走廊对企业实质性创新的激励,多方位出台政策鼓励企业重视专利申请质量,避免直接规定专利申请数量和增速的考核指标;另一方面,政府要重视企业在创新链中的主导作用,深入了解企业内部技术研发难点,瞄准其“卡脖子”问题并给予相应的扶持。
第二,政府应持续落实好企业的研发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同时金融机构需积极了解企业的金融需求,不断改善融资环境,缓解融资难题。特别是坚持完善金融中介机构服务,具有逐利本性的金融资本对创新链各环节的投资意愿因其成果产出、创新周期和风险不同而异。因此,金融中介服务结构应依据资金诉求建立合理的资金配置制度。
第三,科创走廊的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人才引进机制,梯度化培育各类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同时,企业应持开放创新态度积极与廊带内其他机构中的人才合作,促进知识信息的流通和创新资源的共享。
第四,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在试点推广建设过程中应结合地区企业的规模、产权类型和吸收能力等特征汲取试点经验,采取因地制宜的推广模式,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科创走廊试点,使科创走廊建设更具包容性。
作者简介
李子彪(1979—),男(汉),河北邯郸人,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公派访问学者。河北省首批青年拔尖人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河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天津市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先进个人,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专家,河北省“十五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获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提名,入选河北省教育厅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现任河北工业大学副校长,京津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经管分委员会委员,河北省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副理事长、天津市科学学研究会副理事长等。研究方向为科技创新与数字创业管理。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等各类项目60余项,出版专著10余部,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科研管理》《科学学研究》《Technology Analysis & Strategic Management》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研究成果形成内参,获省部级领导批示4次;获得省部级奖励4项,部分成果被科技管理部门采用。
文字:李子彪 王思惟 王钰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