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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一、复试名单

根据考生各科初试成绩(专业课和外语符合免试条件,或专业课和外语成绩符合学院划定的分数要求),综合考虑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导师招生名额及生源情况等,按照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的原则,确定以下初试分数线:外国语最低分数线为40分,专业课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后附可参加复试的各专业复试名单。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三、复试形式和地点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地点:河北工业大学红桥校区东院第七教学楼。

四、考核小组

    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五、复试考核方式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对考生身份再次审查核验,必要时可要求考生展示其它验证材料。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学生汇报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考生汇报

主要围绕读研期间的学业成绩、读研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及参加的学术活动、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规划、拟开展研究的课题方向及问题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拟定研究的内容与思路和已具备的研究基础与学术背景。

(2)评委提问

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仪表举止和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等;外语水平测试满分20分,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及听力水平等专业素质面试满分4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学术素养、对问题认知和把握能力、学术观点创新性和理论水平等。

复试总分为各复试环节成绩加和。复试环节单项不及格(低于单项总分60%)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六、其它

复试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学两个专业分别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录取范围,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未尽事宜以《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附: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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