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时间
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28日开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28日-3月29日:工商管理-全日制(125100);
3月29日-3月30日:工商管理-非全日制(125100);
3月29日:工程管理-非全日制(125601);
3月31日-4月1日: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金融(025100)、会计(125300);
4月1日-4月2日:应用经济学(0202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
4月2日:工商管理学(120200)。
二、复试方式和地点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地点:河北工业大学红桥校区东院(红桥区光荣道8号)第七教学楼。
三、复试资格审查
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和答卷笔迹核查,严防冒名顶替情况发生。采取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前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并做好台账记录。要求考生提供以下材料:①准考证;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③政审表(须明确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情况,注明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奖惩等情况);④大学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⑤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院须对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在线验证;⑥《诚信复试承诺书》(资格审查时签字);⑦个人简历材料。
对于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①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②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的;③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5年9月1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④往届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且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的;⑤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四、复试内容安排(各学位点拟定具体复试方案)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培养特色及选拔需要,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结合考生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一般包含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考查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环节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闭卷)、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综合面试,各分值具体详见各学位点的复试细则。
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开卷),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高职高专及本科结业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面试环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总和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及格线为满分分值的60%)或某项复试环节考核成绩不及格视为复试不合格。
2.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设定为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即总成绩=百分化初试成绩×60%+百分化复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必要,可参考多位小数。
3.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进程安排
3月25日前:学校发布最新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3月28日: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启动;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第一批调剂信息。
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及录取,并公示拟录取名单;发布调剂工作办法。
4月8日至9日:筛选第一批调剂复试考生。
4月23日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及录取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七、其他
未尽事宜,以《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相关政策文件为准。